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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03 17:26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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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乐亭县委办公室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致贫返贫,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把做好脱贫防贫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脱贫防贫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提高脱贫质量,巩固扩大脱贫成果,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在重要位置,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

(二)工作目标。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高标准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防贫长效机制,夯实乡村振兴和长远发展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夯实脱贫防贫坚实基础

    1.加快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控辍保学。压实县政府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完善政府多部门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七长”(县长、局长、乡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责任制。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一对一”学习帮扶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厌学辍学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跟踪监测机制,实施清单制度和台账管理,把行政区域内与外出务工家长一起生活的孩子,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强力推进健康扶贫。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络,实现医疗保障政策贫困人口全覆盖。2020年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对大病、重病患者建档立卡,落实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探索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增加乡村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等药物品种,确保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及时就地就近诊治。对缺少合格村医村卫生室的,要通过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巡诊、派驻或邻村托管等方式,满足群众就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采取订单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村医短期培训等形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在巩固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慢性病签约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签约信息化管理、经常性服务。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统筹推进其他危房户改造,夯实精准防贫基础。强力推进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逐步改善用水设备老化、水源条件落后等状况,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2019年底前解决其他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强力推进困难群体救助。深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台账,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防止“漏保”,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底数,在生产、生活、心理等方面,加强关心关爱。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老人入驻敬老院和幸福互助院,通过宅基地置换等市场化办法,解决养老资金支出等问题。强力推进问题排查处置。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列入台账,快速处置到位,确保不影响脱贫进度和质量。

2.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大力推进水、电、路、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美化和改房、改厕、改厨等方面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全力推进贫困人口脱贫。拓宽增收渠道。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精准落实产业、就业、科技扶贫政策措施,通过扶持发展特色农业、鼓励企业吸纳、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家庭手工业项目等方式拓宽产业就业渠道,增强造血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的参与程度,多措并举增加收入。强化兜底保障。对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无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在严格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政策,享受股份合作、资产收益等扶贫收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应保尽保”政策。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推进特困人员集中照料和集中供养。引导社会帮扶。动员更多民企参与脱贫攻坚。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帮扶成效明显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再贷款等金融政策支持,优先列入土地使用计划,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探索建立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通过设立慈善信托、结对帮扶、捐赠款物、消费扶贫等方式,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帮扶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

(二)坚持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致贫返贫

1.突出防贫范围。防贫包括防返贫和防致贫两个方面。防返贫范围是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即脱贫成果不稳定、持续稳定增收能力不强的脱贫户。防致贫范围是农村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即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不享受扶贫政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

    2.认定救助对象。建立大数据平台。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省统一、市县共享的防贫大数据平台,扶贫、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共享共用防贫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情况和数据。强化监测分析。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确定预警信息。教育、卫健、医保、住建、人社、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对因学、因病、因灾、因残等情况导致家庭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家庭收入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扶贫办负责接受个人救助申请,纳入预警信息。启动救助程序。经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建立救助对象工作台账,根据疾病、灾害、子女就学等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防贫政策,采取有针对性救助措施防止返贫致贫。

    3.落实防贫保障。实施重大病生活保障。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教育专项救助。对防贫救助对象中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3000元。对防返贫救助对象就读我省普通高中、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按规定继续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对防致贫救助对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贷款1.2万元,同时,可按规定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确保所有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加强校企对接,对未考上大学的救助对象,实施职业技能免费订单培训,让其掌握一技之长,就业增收。民政帮扶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逐步为救助对象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供养服务。对遭遇突发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的,可先行临时救助,后补程序。对于特殊重大生活困难情形,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民政部门对非建档立卡低保户统筹用好社会保障和各类救助措施,防止低保户变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防贫保险。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防贫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探索推进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市场调节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政府救助保险等,提高防贫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加快因病、因学、因灾等赔付进度,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产业就业扶持。产业项目、就业岗位向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倾斜。对具备发展产业能力和意愿的,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有就业意愿的,实行“就业需求”“岗位供给”清单管理,加强就业培训,提供跟踪服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救助对象,建立稳定有效可持续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救助对象就业。社会力量防贫。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贫困边缘群体和救助对象倾斜,加大防贫支出比例。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参与防贫活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等政策。

    4.实施跟踪监测。对救助对象由乡镇(街道)或村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到救助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搞好服务,监测救助进程。致贫因素消失且收入持续稳定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救助范围。

(三)有效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1.全力抓好产业科技扶贫,提高经营性收入。做大培强扶贫产业。引导贫困户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绿色农业、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农业、节水农业,推动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因地制宜搞好旅游扶贫、电子商务、特色手工业等,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科技扶贫整体水平。建立科技人才下基层机制,持续开展“团、站、员”建设行动,组建科技扶贫服务团,乡镇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乡村选派科技特派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或示范推广。大力发展消费扶贫。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采购贫困户产品、聘用工勤人员。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健全完善有利于贫困户发展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扶贫电商企业。

    2.深入推进就业扶贫,提高工资性收入。突出抓好职业培训。全面摸排,建档立卡,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个、脱贫一家。鼓励企业吸纳、返乡创业带动、组织劳务输出、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确保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突出抓好劳务协作。开展劳务对接,用好京津两大市场,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协作机制,大力发展家政服务,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和增收空间。

3.盘活集体资产,提高群众财产性收入。完善集体经济管理。积极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科学量化集体资产。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    

4.强化扶志扶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突出造血功能,坚持产业项目到村到户,职业培训到户到人,持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总结推广脱贫典型,用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鼓舞带动贫困群众。组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及贫困边缘户到先进地区,开展电商、科技农业、品牌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交流,开拓视野,着力打造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改进帮扶方式。减少直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大力倡导孝道文化,有效解决分户老人脱贫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三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防贫工作由县扶贫办统筹推进,发改、财政、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农业等行业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抓好协调推进。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脱贫防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工商联、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园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更多企业投入到脱贫防贫工作中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脱贫前后的任务衔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工作不断档、精神不懈怠、标准不降低。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要统筹各类扶贫资金,加大对脱贫防贫工作的投入力度。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防贫救助资金,确保防贫资金规范精准安全高效使用,切实帮助救助对象阻断“病根”。支持保险机构开设脱贫防贫险种。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坚持抓党建促扶贫,组织开展“大钊故乡脱贫攻坚党旗红”等活动,强化村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帮扶责任人作用,落实脱贫防贫工作责任。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过度救助、吊高胃口,引发攀比。要注重发挥救助对象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防止政府包办代替。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脱贫防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严格考核评估。将脱贫防贫工作纳入督查重点,推进脱贫防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和问责,把脱贫防贫工作作为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返贫致贫的,视情节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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