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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申报补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10:01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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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保和就业补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标准

补贴范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于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的3个月内申请。

二、补贴申报流程

中小微企业通过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申报,提交河北省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经公示,补贴资金拨付企业所在银行基本账户。

具体操作流程及方法,咨询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地址:县城工业园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4627161。

三、补贴申报材料

中小微企业认定表、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

四、补贴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10日,申报上半年的企业吸纳社保补贴,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早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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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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