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地址
乐亭县腾飞街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综合楼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夏<6-8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值班室:0315-4633252
传真:0315-4635869
四、单位负责人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震生
五、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镇(水)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水利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引滦调水。
(十)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水库移民迁建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水库移民的搬迁安置,协助地方做好移民生产生活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移民基建项目和生产扶持项目的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负责处理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及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做好水库移民的稳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统计及信息反馈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开发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防洪、防潮、排涝、蓄水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所属单位
1、综合服务中心;2、水利水保站;3、基层水利服务站;4、工程技术服务与水旱灾害防御站;5、水资源管理服务站;6、河湖事务管理服务中心;7、乐亭县移民迁建服务中心;8、灌溉节水服务站;9、水利物资供应站。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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