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办理流程图
本人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住院费用结算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诊断证明原件和病历、银行个人结算首页,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受理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逐项审核,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料和电子版上报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审批
县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相关材料后进行复审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放救助金
县民政局将救助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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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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