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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司法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27 10:02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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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乐安街道茂源街105号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夏<6-8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值班室:0315-4625805

传真:0315-4625898

四、单位负责人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凤祥

五、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章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县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三)承担统筹推进乐亭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组织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司法局全体干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1、办公室;2、普法与依法治理股;3、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股;4、公证律师管理股;5、政治处;6、法制股;7、行政复议应诉股;8、内部审计股;9、

中共乐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七、所属单位

(一)所属事业单位

1、乐亭县公证处;2、乐亭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局属派出机构

1、乐亭县司法局乐亭镇司法所;2、乐亭县司法局毛庄镇司法所;3、乐亭县司法局汤家河镇司法所;4、乐亭县司法局胡家坨镇司法所;5、乐亭县司法局阎各庄镇司法所;6、乐亭县司法局马头营镇司法所;7、乐亭县司法局新寨镇司法所;8、乐亭县司法局庞各庄乡司法所;9、乐亭县司法局古河乡司法所;10、乐亭县司法局大相各庄乡司法所;11、乐亭县司法局汀流河镇司法所;12、乐亭县司法局中堡镇司法所;13、乐亭县司法局姜各庄镇司法所;14、乐亭县司法局乐安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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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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