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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教育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4-06-03 10:15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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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教育局机构信息

一、 单位地址:

乐亭县将军路934-7楼

二、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6-8>14:30-17:30

三、 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0315-4626602

传    真:0315-4626620

四、 单位负责人:

乐亭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刚

五、 主要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所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所属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所属学校的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做好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培训。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按规定和权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毕业考试有关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审核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测试及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组织和各阶段教育入学、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援助。

(十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指导教育系统组团、个人因公(私)出国(境)等教育涉外事项;指导开展与京津冀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六)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乐亭县教学成果推荐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七)负责县直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八)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语言文字规范及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教育系统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二十)指导全县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1、办公室;2、干部人事股;3、基础教育股;4、教育督导室(乐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5、资料综合服务中心;6、财务服务中心;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服务中心;8、招生服务中心;9、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10、学校安全与卫生工作服务中心。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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