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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调研组来我县调研

    发布于:2021-11-18 08:53:22


11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福燕一行来我县调研《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勇,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薄泉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振廷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走访查看了瑞祥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区创建情况和县第四实验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听取了相关介绍,详细了解了我县《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县《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取得的成绩,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待民族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现阶段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和重要使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道路,深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入交融,着力完善帮扶机制,创新帮扶方式,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水平。要坚持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完善各民族融入城市的政策举措、制度保障和表彰激励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主要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