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议
发布于:2021-04-12 10:10:28
为落实市委、县委意见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4月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爱军,副主任王学兵、程兵、陈会峰,党组成员张丽杰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卫东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确保实现我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我县“不进全省后三十”目标的迫切需要,是优化我县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字当头、“实”字着力,全力以赴开展好这次联动执法检查,确保不负市委、县委重托,确保人民群众满意,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为 “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传达了市、县关于开展“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意见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通报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经济开发区等部门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还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