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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05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于:2024-07-15 15:31:47


唐山市水利局: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国家水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和地质环境稳定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乐亭县全力推动治理任务落实,“节、引、调、补、蓄、管”综合施策,地下水超采状况持续好转,地下水超采量有效压减,河湖生态面貌明显改观,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全县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但目前的平衡还很脆弱、很不稳定,尤其是沿海地区仍处于紧平衡、临界平衡状态。为巩固已有成效,深入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持续填补地下水亏空,我县根据水位变化和深层取水井数量、分布等确定任务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评估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聚焦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充分考虑水源保障、工程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治理路径,完善治理举措。

一、节水控水

全面深度节水控水。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加快灌区节水改

造和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深入推进工业和城镇节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积极推广农艺节水措施和节水技术;着力构建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农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压减地下水开采。

严控高耗水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推动利用淡化海水、再生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使用规模;加快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实施企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循环利用,通过节水,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增加。

二、引水调水

用足用好地表水。通过增引外调水、河道拦蓄、坑塘存蓄、河库引水,增供当地地表水;通过加大污水处理回用、海水淡化、微咸水利用等措施,增加利用非常规水。

用足用好指标内水量,加快推进配套工程建设,结合“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完善地表水供水体系,大力调引滦河水,足额使用我县引滦水指标。加大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利用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

三、回补置换

实施地下水回补置换。协同推进生态补水与水源置换,持续实施河湖生态补水,入渗填补地下水亏空水量;健全地表水资源利用体系,增强地表水源调蓄能力,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置换减少深层地下水开采量。2024年计划实施农业水源置换项目1个,关停深层取水井25眼,治理面积0.4万亩,预计年可实现压采地下水249.35万立方米。同时谋划2025年及以后压采项目,并按照省、市推进城市生活水源置换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地表水供水体系,建设完善引调水工程,通过新建桃林口水库二期供水工程,在桃林口水库取水,置换城乡生活用地下水。逐步关停取水井,减少地下水开采。

四、强化监管

提高地下水管控能力。强化地下水利用监管,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水位控制,实施禁采区、限采区动态管理,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与取水计量体系,创新管理政策机制,严格考核监督,逐步完善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体系。

有序推进取水井关停,坚持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的原则,2025年底前,除部分无法替代的特殊用水外,城乡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的取水井依法关停。已关停的取水井,要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回头看”,严防偷采盗采。

五、海(咸)水入侵防治

我县已经于2022年编制了《乐亭县咸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23—2025年,将根据省市安排,进一步开展海(咸)水入侵摸底调查,加强海(咸)水入侵监测预警,对于已发生入侵的地区探索实施治理,对于未发生入侵的地区探索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2024年,计划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深层地下水回补试验项目,通过开展回灌水处理、回灌管线布置、回灌点位及周边水位与水质监测等工作,分时段进行回灌试验研究。同时强化试验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海(咸)水入侵监测,做好试验数据研究应用,科学评估回补成效,分析深层水回补防治海水入侵的可行性,为全面推进沿海地区海(咸)水入侵防治提供借鉴。

下一步,我县将压实各级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全力抓、部门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围绕高质量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组织县内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开展节水知识宣传,普及节水压采常识,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压采措施不落实、压采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要进行问责,对高质量完成压采目标任务、治理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