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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730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3-12-06 14:54:40


王继勇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打造特色线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是推进“三清一增”。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组织开展清资金、清资产、清资源、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三清一增”专项行动。重点清收农户和单位欠村集体的承包费、租赁费等,增加村级现金收入。完善规范各类承包合同,有效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诱发矛盾纠纷的不安定因素,巩固农村稳定基础。

二是盘活集体资产。整合各类村集体自然资源和校舍、厂房、设备等资产,鼓励采取公开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统一开发利用。探索农村公益性资产转化为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路径。对村集体到期的农、林、水、土等承包合同应协商完善,防止出现承包金一收多年、一定多年、标准偏低等问题。

三是释放“三资”活力。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搭建既富百姓、又强集体的平台,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扩源增收。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农业农村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村集体根据资源禀赋、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地理位置等特点,发展物流经济和物业经济,实现村级集体增收;坚持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推进农村“三资”市场化经营,拓宽村级增收渠道;充分挖掘整合农村各类资产资源要素,延伸农村“三资”产业链条,实现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村党组织和党员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模范带头、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等集体经济实体。提升党员创业致富能力,推动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

四是培强产业经济。大力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尽量把延长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利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园等载体,吸引投资发展产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以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扶贫车间转化为乡村企业,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五是发展经营主体。支持村集体牵头兴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技术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乡村旅游、乡村劳务、物流运输等集体经济实体,通过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合作社、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股份合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和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积极开展代耕代种代收、技术指导、劳务输出、物流仓储等有偿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

六是强化人才保障。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开展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加强村党组织书记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挂钩制度。实施农村创业人才培育工程,注重从青年致富带头人、经济组织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条件成熟的及时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

二、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打造红色旅游大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各级各部门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四个干”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格局。县直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包括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实施步骤和支持政策等内容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各镇乡、村“两委”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意识,党政主领导亲自指挥调度,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理念,量化任务目标,创新方法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突出地域特色。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在规划时以县为单位编制,优先围绕农业产业园区、重点小城镇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布局实施,并以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文化名村、自然资源禀赋较好的村为重点进行成片连线打造。突出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始终把高标准、全覆盖、有内涵的建设理念融入到规划中,科学编制改造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明确创建主题、目标方向、总体布局和建设导引,把握好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做到“三规合一”,确保规划能落地、可实施。

三是高效统筹协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按照财政补一点、部门帮一点、向省市争取一点、社会力量捐助一点、农民群众自筹一点“五个一点”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整合环境整治工程、民居改造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涉及农村建设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项目建设形式向创建村和重点区域倾斜。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积极运用“一事一议”政策,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动员群众不等不靠,在自愿基础上筹资、投劳用于美丽家园建设。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保持强劲推进节奏。建立督导机制,实行月报表、季调度,同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适时通报项目进展和督查情况。县人居办定期组织观摩、交流等活动,推动工作开展。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考核标准,加大对完成任务等指标和创建村的考核验收力度,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村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对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对各级各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提拔选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五是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宣传发动。坚持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农民群众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建设主体的地位,不搞强迫命令,引导而不代替,支持而不包办。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及培训活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建设美好家园。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培树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新闻媒体选题,推出反映我县和美乡村建设有特色、有分量、有影响的亮点报道。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