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2-06-21 15:59:05
郭成代表:
您提出的“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县管校聘”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20〕9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正在全面谋划“县管校聘”教育工作改革,建立完善编制和人事管理机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促进师资均衡配置,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保证教育教学效果,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建立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一)科学核定编制。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管理各学校编制。教育部门结合教育实际和编制核定标准与县级编制部门重新核定各校编制数,核定后,每年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班额、生源等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按编理顺岗位。按照重新核定的编制,理顺岗位,解决多年来“编岗不统一”的问题,逐步实现“人编合一”。
(三)按编补充师资。县编办、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及时确定每年招录计划,并按“退补相当”的原则,及时补充师资。
二、探索中小学岗位设置办法
(一)精准设置岗位。各校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总量不超本单位编制数,按编定岗,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情况。
(二)合理调整岗位。各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实施。县教育局、人社局依据学校编制变化情况,适时合理调整岗位数量。
三、实施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制
(一)明确管理权限。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师宏观管理,学校承担本单位教师管理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教师管理岗位与考核,落实学校用人主权,实现“县管校聘”。
(二)实施岗位聘用。坚持“按岗聘用、聘期管理”的原则,各校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实施竞聘,落聘人员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工作岗位。
四、完善激励机制
已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现岗单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我县共有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职校、进校和特教)119所,通过调整组织关系116所学校单独建立了党组织,其中乐亭一中和乐亭二中为党总支;3所学校(芦河幼儿园、中堡田庄幼儿园、乐亭镇育才幼儿园)没有正式党员,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推动其尽快建立党组织。
乐亭一中和乐亭二中党总支书记和校长分设,目前党组织书记配备到位;100个党支部书记和校长“一肩挑”,设1名专职副书记;14个党支部,因校长不是中共党员,目前正在积极调整。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正在履行支部成立和换届程序。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