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享受技能提升行动补贴人员的公示
来源: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于:2021-10-18 10:14:10
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冀人社字〔2019〕371号、冀人社字〔2020〕106号、冀人社字〔2020〕26号、冀人社字〔2020〕63号、冀人社字〔2020〕288号、唐财社〔2020〕2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开展培训的,经当地培训主管部门同意的,可按规定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唐山东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岗前培训且取得证书,经单位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拟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现将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1日。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4616509。
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