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初次创业补贴的公告
发布于:2021-09-15 14:06:19
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标准和期限
1.创业补贴。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下同)、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2.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补贴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补贴申报方式
本人到人社部门申报,填写《个人补贴申请表》,录入河北省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经审核、公示,补贴资金拨付本人社保卡所在银行账户(请注意激活银行卡功能)。
申报时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学生证)、社会保险缴费票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地址: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城区工业园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4627161。
三、补贴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早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