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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17 15:36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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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主题事项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包含审核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请家人口情况、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情况、申请家庭成员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情况、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申请家庭成员工商登记信息、申请家庭成员社保情况、申请家庭成员拥有车辆情况、新就业无房人员学历情况、享受优先保障政策的身份情况10个事项的服务对象办理情形、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一、二、三类公租房保障:

1、家庭成员具有县城中心区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3年以上;

2、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相对应的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以下;

3、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离异三年以上或者丧偶人员、满35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四类公租房保障: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中心区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2、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3、户籍不在本地的新就业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居住登记。需持有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地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毕业未满三年新就业大学生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或个人所得税

二办理情形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情形包括:县城中心区非农业户籍、非县城中心区非农业户籍、户籍不在本地的新就业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

三办理时限

乡镇、街道初审10个工作日

民政部门审核5个工作日

住房保障部门复审15个工作日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在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通过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平台,可以进行申请,实现业务并联办理,办理结果实时共享。

线下办理

申请人在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通过内部流转,完成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请家人口情况、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情况、申请家庭成员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情况、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申请家庭成员工商登记信息、申请家庭成员社保情况、申请家庭成员拥有车辆情况、新就业无房人员学历情况、享受优先保障政策的身份情况申请审核。线下办理材料可以登录“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网站搜索“登记示范文本”下载资料。

三申报材料

(一)县城中心区非农业户籍

1、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提交父母及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3、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申请人家庭资产证明

5、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居住地为城中村的需提交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无宅基地证明

6、申请人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丧偶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县税务部门出具)

9、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需提交残疾证及复印件一份

10、退伍或在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非县城中心区非农业户籍、户籍不在本地的新就业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提交父母及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3、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申请人家庭资产证明

5、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居住地为城中村的需提交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无宅基地证明

6、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丧偶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县税务部门出具)

8、申请人及基本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需提交残疾证及复印件一份

9、退伍或在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就业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务工人员)

1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自申请日前连续满12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毕业未满三年新就业大学生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

12、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大学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3、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 办公地点:唐山市乐亭县工业聚集区创业街18号乐亭县政府服务中心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窗口。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1. 咨询电话:18330311290

2. 投诉电话:4622081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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