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2018年度住房保障资格
联审联查实施方案
2018年11月10日
为确保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和退出管理工作廉洁高效、公平、公正,根据《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唐山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联审联查实施办法》(唐住建通字[2013]7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联审联查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住房保障申请及在保家庭的资格联审联查管理。
二、各部门在联审联查工作中的职责
1、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现有车辆信息进行审核;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等进行审核;
3、县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购置房屋和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购置住房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4、县房屋登记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房屋所有权登记(当前和历史)和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当前住房所有权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5、县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投资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注册信息及股东或个体工商户出资额度进行审核;
6、县国地税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营性收入及纳税信息进行审核;
7、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进行联审联查;
8、县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及在保家庭是否为低保家庭进行审核;对联审联查中发现收入、资产情况不符合条件且申请人有异议的家庭结合街道办进行重新审核,就其家庭情况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收入及资产准入资格进行认定。
三、申请及在保家庭名单
下载邮箱:ltzfbzlslc@163.com,密码:lt1234567
联系人:张铁男,联系电话:18330311290
四、工作时间安排
联审联查时间: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20日,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
五、法律责任
为确保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联审联查工作过程的公正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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