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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春、倪金侠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16 10:40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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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春倪金侠因保管不善,将乐房权证城私字第20080154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乐国用2008F第14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彩春倪金侠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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