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坐落于乐亭县瑞祥楼150栋2单元502室,不动产权利人为刘安江、王艳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9】乐亭县不动产权第0000084号),该不动产已由乐亭县人民法院执行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乐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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