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园记事:清明时节“吃坟会”
发布于:2021-05-16 16:11:46
被后世誉为“小杜”的中唐后期大诗人杜牧(803—852),诗歌风格豪爽清丽,独树一帜。其七言绝句亦是意境优美,韵味隽永;写景状物,立意新奇。如《江南春》《泊秦淮》《赤壁》《山行》等,尤其是《清明》一绝: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1)
此绝一出,当时就脍炙人口,洛阳纸贵;而后经过1000多年,被收入到各种诗选和诗集中,历代传诵,经久不衰。
说到清明节,应先从一个已经失传的节日——寒食节说起。
寒食节又称“冷节”,日期是清明的前一天或前两天。据地方史志记载,永平府地域“多以前两日为寒食(节)”,“前一日为蛆日,忌造醯酱”。(2)关于寒食,有这样一个传说:春秋时晋国介子推早年随重耳(晋文公)出亡,传说重耳饥饿时,介子推曾割股肉供重耳充饥。重耳回国后,遍赏随从而不及他,他遂与其母隐于绵山中。(3)后来重耳欲报答他,烧山逼他出来做官,子推仍坚不出,与母一同抱树而被焚死。事后,晋文公为悼念他,禁止在介子推忌日生火煮食,只吃冷食,故又称“冷节”“禁烟节”,以后相沿成俗,寒食禁火。
其实,祭墓、禁火两大习俗,周代已有,只是没有固定日期。禁火寒食与清明祭扫亦无多少关涉。直到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才正式下诏将寒食扫墓列入五礼之中。此后,寒食、清明祭扫坟墓的习俗就合二而一了,并一直流传至今。(4)
清明节是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也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一般是在每年农历三月上半月内,公历4月5日前后,也就是冬至后的108天。前面说过,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清明节气共有15天,在仲春与暮春之交,即春分之后。这个时候冬天已去,春意盎然,天气晴朗,四野明净,大自然处处显示出勃勃生机。据史料记载:物至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矣。采用“清明”来称呼这个时期,是再恰当不过了。
清明一到,气候转暖,万物复苏。作为农事节气的清明,它也标志着春耕时节的到来。故俗谚云:“植树造林,莫过清明”,“清明前后,种瓜点豆”等。而作为岁时节日的清明节,在融合了寒食节、上巳节的有关风俗后,便有了禁火寒食、祭扫坟墓、荡秋千、插柳等一系列的风俗活动。
当年永平府各州县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据地方史志记载:“清明节,拜扫先墓,增新土,挂纸钱,作面燕及蛇(5),插柳枝(摽)于户,以迎元鸟(6),合族宴饮竟日。”(7)清明扫墓,其习俗由来已久。又据《乐亭县志》:“旧时代,每到清明节,无论贫富,家家都扫墓祭祖,为先人上坟添土、焚香挂纸(往坟顶添一层新土,再挖一块一尺见方的土块为坟头,将旧坟头换下,同时压几条纸条),表示后辈有人。扫墓人将供品(方肉一块、面鱼一条、面丸子十个、半熟白条鸡一只,分装四碗)摆在坟场南端石桌上,倒三杯酒,焚一股香,同时在每个坟头前烧一团纸钱,向火中倒一杯酒,扔三炷香。然后扫墓人按辈分,长辈在前依次排列跪下,磕三个头。扫墓毕,携供品返家。清明节不哭坟”。(8)
乐亭一带还有吃“坟会”的习俗,据方志记载:“大姓祖坟有祭田者,是日全族长幼咸集(妇女除外)同来祭奠,祭毕设宴大吃一顿,俗称吃‘坟会’”。(9)“‘七七事变’前,大姓望族祖坟皆有‘香火’地,其收入留作清明节吃‘坟会’用。凡从本祖坟分出另立祖坟的下代人,无论老幼皆可在清明节这天来吃‘坟会’,女人不许。饭食简单实惠,粳米干饭、炖肉任意吃,但不备酒。坟会主持人由“香火”地经营者担任”。(10)
偶见到《丰南史志资料选编》中一篇文章记有“旧社会同姓族中还轮流耕种祖宗留下的祀田,其收入作为同族人清明聚餐之费。有的在坟茔里搭棚设席,埋锅造饭,款待族人,连吃几日不歇,谓之“吃清明”。(11)另外,在《丰南史志资料选编》(第六册)里,也有文章讲到了此事:“(清明)这天一大早,族内的男子到坟里填坟祭祖。……。大人们填完坟后,每人发两个烧饼,大家就围坐一起,野蒜就烧饼,猛吃一通。这叫“吃清明”(买烧饼的钱是各家凑来的)”。(12)书中所记述的情形与乐亭民俗“吃坟会”基本相似,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过去时常会听到老人们嘴上说,某某和某某是一个“会”上的,现在才明白了这句话的由来了。
祭奠祖先,知根报本。“坟会”可说是祖宗崇拜的集中表现。每逢清明,大家席地而坐,边吃边唠家常,亦是其乐融融。通过这种方式,既缅怀了先辈,又增强了家族的和睦友好,甚至能够消除相互之间的一些矛盾。吃“坟会”的风俗,大约持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后来就很少见了。现在若是与7旬以上的老人们提起,仍是滔滔不绝,仿佛旧景重现。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民俗传统的国家,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各类民俗文化,代代传承,这些民俗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还增加了民族凝聚力。这种民族凝聚力是我们民族得以存在,并能不断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而传统节日则是民族文化独具特色的载体,对弘扬民族精神,保持民族特色,增强民族凝聚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除了以上内容外,明清时期永平府一带清明节的习俗还有踏青、戴柳插柳、荡秋千、放风鸢等。如在地方史志记有:“(清明)次日,妇告归宁(13)而展墓(省视坟墓),连日倾城踏青,看花挑菜,簪柳斗百草,谚云:‘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白首’,家家树秋千为戏,闺人挝子儿赌胜负,童子团纸为风鸢,引绳而放之山原(14),“清明日,官请城隍神出北门外祭厉,闾族内的阎插柳枝于户,男女并出,展墓簪柳,……是月村女树秋千为戏,童子团纸为风鸢,引绳而放之”。(15)
踏青,即郊外的春游活动。过去也有叫寻春、探春的。四月清明,天气晴朗,春回大地,草木繁盛。正是郊游的大好时光。有的青年男女野外郊游,狂欢不禁。时至今日,人们每年都要春游一番,这大概与古时的踏青之俗不无关系。
清明节植树的习俗,就发端于清明戴柳插柳的风俗。戴柳就是折柳枝扎成圆圈或帽子戴在头上。也有的地方,人们把柳枝插在屋檐和门窗上,以预报天气,农谚亦有“柳条青,雨蒙蒙;柳条干,晴了天”的说法。因为清明节也是鬼节,老百姓都相信柳枝具有灵性,可以辟邪,自然纷纷插柳戴柳以辟邪了。
荡秋千也是旧时清明节的习俗,它的历史很古老,开始叫千秋,后来为了避讳,改为秋千。过去的秋千多用树枝为架,再拴上彩带做成。后来逐步发展为用两根绳索加上踏板的秋千。荡秋千不仅可以增进健康,还可以培养勇敢精神,至今仍为人们特别是儿童所喜爱。
风鸢又叫风筝,放风筝也是清明时节人们喜爱的活动,古代每逢清明,人们不仅白天放、夜间也放,还在风筝或拉线上挂一串彩色小灯笼,被称为“神灯”。待风筝放上蓝天便剪断牵线,任凭清风把它们送往天涯海角,据说这样能除病消灾带来好运。
挝子儿更是女孩们喜欢玩的游戏,用具有布袋、桃核、猪腿骨、玻璃球等,是盛行于乐亭地方的一种童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今已经非常少见了。
另外,清明节也是植树节。因为清明前后,种植树苗成活率高,成长快。所以自古以来,我国就有清明植树的习惯,这个风俗一直流传至今。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每年的3月12日为我国植树节。这对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开展绿化祖国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正式规定的植树节是在近代。1915年,当时政府颁令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生前十分重视植树造林,1928年4月,民国政府把孙中山逝世之日3月12日定为植树节,以示纪念。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极为重视植树造林,毛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了“绿化祖国”的号召。新中国开始了“十二年绿化运动”。1979年2月经五届全国人大通过,又把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一方面,是纪念一贯倡导植树造林的孙中山;另一方面,3月12日是在惊蛰之后,春分之前,气温明显回升,树木根系开始活动旺盛,这时植树容易成活,农谚云:“伏天栽树株株死,春来栽树棵棵生”。所以,这时候植树,是最为适宜的。
清明节是一个祭祀祖先的节日,传统活动是扫墓。人们除了祭扫父母的坟墓之外,还到烈士陵园扫墓,怀念先烈业绩,以示悼念。中华民族尊亲敬祖、隆宗重嗣的传统习俗,在清明节表现得分外集中而动人。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已列入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2008年开始,国家已将清明节认定为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至2009年,又改为3天,一直延续至今。
注释:
(1)林庚等主编:《中国历代诗歌选》(上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第512页。
(2)[清]游智开修,史梦兰纂:《光绪永平府志》(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第988页。
(3)介子推事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参见王守谦等译注:《左传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01—302页。
(4)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文化出版社1998年,第147页。
(5)作面燕及蛇:面燕即“子推燕”,是晋国百姓为了怀念介子推,在他忌日那天,不但禁火寒食,还用面粉和着枣泥,捏成燕子模样,用杨柳条串起来,插在门的上方,召唤他的灵魂。关于“子推燕”,参见[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26页。蛇:人们为了纪念介子推,就用面粉捏成“蛇”和“兔子”的形状,“蛇”代表介子推的母亲,“兔子”代表介子推自己,“蛇”和“兔”缠绕在一起,用来表达孝道之心。
(6)以迎元鸟:元鸟即玄鸟,就是燕子,亦即古传说中“玄鸟生商”的玄鸟。故周天子率妃嫔于是日祭高禖、迎玄鸟、求子嗣。天子迎玄鸟求子,民间自然也要迎玄鸟求子了。而选用具有顽强生命力和旺盛生殖力的柳枝来迎接玄鸟,以祈求生子,为当时非常合适的选择。
(7)[清]史梦兰纂,游智开等修:《乐亭县志》(光绪三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9年,第113页。
(8)乐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乐亭县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第655—656页。
(9)乐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乐亭县志稿译编》,1997年内部印行,第271页。
(10)乐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乐亭县志》,第655—656页。
(11)丰南县县志编委会办公室,政协丰南县委员会文史组编:《丰南史志资料选编》,1984年内部印行,第77页。
(12)唐山市丰南区政协文史委员会,唐山市丰南区地方志办公室编:《丰南史志资料选编》(第六册),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14页。
(13)归宁:古时流传下来的礼俗,又可称为“做客”或“三朝回门”,是指新婚夫妻在结婚的第三日,携礼前往女方家里省亲、探访,女方家人此时亦须准备宴客(通常于中午,称做归宁宴或请女婿);参见[清]于敏中等编纂:《日下旧闻考》,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362页。
(14)[清]游智开修,史梦兰纂:《光绪永平府志》(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第988页。
(15)[清]游智开修,史梦兰纂:《光绪永平府志》(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第988页。
告示:
乐亭文化研究会电子邮箱ltwhyjh@sina.com
乐亭文化研究会博客《乐亭牵情》
欢迎留言、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