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地址
乐亭县金融街53号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夏<6-8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值班室:0315-4625979
传真:0315-4625979
四、单位负责人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耀明
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拟订全县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行业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局直管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区排水、城区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城区防汛的年度计划、资金使用、日常管理、工程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局直管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区排水、城区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城市防汛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直管区域内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在局直管区域内行使工商管理方面的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五)指导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区排水、城区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市城管局查处跨区域案件及负责查处依法应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
(六)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管理县园林绿化中心。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办公室;2、执法监督管理科。
七、所属事业单位
1、执法大队(下辖6个执法中队);2、园林绿化中心;3、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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