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加大执法力度禁放烟花爆竹
发布于:2021-02-10 10:19:54
为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近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排查工作中发现,乐亭镇滨河北路、永安北路、龙王庙村等处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查处,当场从上述地址检查出成件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共200余件(箱),并对三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传唤。经询问,三人分别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违法行为人分别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00余件(箱)已被全部收缴。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县公安局将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同时,欢迎广大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