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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补贴的通 告

    发布于:2026-06-30 09:14:29


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补贴的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标准和期限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补贴申报材料

中小微企业通过唐山市人社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申请,经审核、公示,补贴资金拨付企业所在银行账户。

1用人单位申请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一份

2、《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3、《用人单位申请社保补贴花名册》

4、社会保险缴费票据(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及申报表

5、工资表及银行流水

6、登录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进行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

报送地址: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城区工业园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4627161。

三、补贴申报时间

自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1月15日止,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早申报。

 

 

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