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2025年12月份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于:2026-02-10 10:13:54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其中:见习期满留用率低于50%的补贴80%,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9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乐亭县见习单位30家共接收138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申请就业见习补贴805776元。经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需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805776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2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462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