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群 副县长
张 群,男,汉族,1970年11月生,河北滦县人,1996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
现任乐亭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局长。
1991.07-2000.11 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处办事员,科员、前卫体协办公室主任(1991.10-1992.03 玉田县石臼窝镇芝麻窝村“社教”)
2000.11-2005.12 唐山市公安局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5.12-2012.05 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巡特警支队副队长兼政治处主任,巡特警支队副队长
2012.05-2017.10 唐山市公安局机场治安分局政委(2013.01-2013.12 河北阜平县吴家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2017.11-2019.05 唐山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局长
2019.05- 乐亭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局长
负责公安、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司法、政府法制、民兵武装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吴海山同志负责应急管理、消防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
协助常务副县长吴海山同志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
负责与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装部的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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