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统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乐统字【2021】1号
乐亭县统计局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统计局职责,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一细则”
进一步完善、细化执法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全覆盖。
二、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1、合理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执法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执法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根据我局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联合抽查的工作的机制、抽查模式、组织规模、比例频次等,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我局定于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展开双随机抽查。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同时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抽查结果正常的执法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执法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执法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执法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执法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乐亭县统计局
2021年1月20日